現行高級職業進修學校的主要業務係承辦
一、臺灣省高級進修補校與公民營企業機構合辦員工進修班。


二、台灣省公立高級職業學校附設高級職業進修補習學校自給自足班。

民國六十三年為配合國家經濟建設,提供在職青年進修補習教育,及有效利用職業學校原有師資、設備,辦理同性質之進修補習教育以提高人力素質,特由公立進修學校提出申請,核可之班別謂之「自給自足班」。其實施原則:1.各校應按規定收費,並列入學校年度預算內,以自給自足為原則。2.自給足班之班級為進修補習學校之一部份,除行政管理費用及教師鐘點費由學生負擔之外,其他收費及學生權利與義務均應與編制班相同。與公立學校「編制班」最大不同是學生每學期須自行繳交「鐘點費」。兩者相較僅所繳學費上之差別。

三、實用技能班(原延教班,民84.2 更名)。
實用技能班之開設目的是為了配合政府推動十年國教目標,輔導國民中學未升學學生繼續就學,「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實施計畫」,在高職設立實用技能學程班,增加國中畢業生升學管道,並為延長國民教育年限樹立基礎。。免試登記入學一年級學費全免,僅繳交雜費、代辦費,註冊費約15,000元,與公立學校相同。二、三年級則依部訂收費標準收費,每學期約26,000元,每年可申請補助學雜費10,000元至34,000元的獎助金。實作課程多於理論課,以習得專精技術為導向。採分段式課程,每一年段都有年段課程重點,修完每一年段即能具有就業工作能力。若要升學可報考四技二專各種入學管道。若要就業、具有專業技能又有多張證照,可順利創(就)業。符合進可攻退可守之精神。

四、臺灣省各國私立高級進修學校第二專長教育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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